close

http://goo.gl/URy8ZL

海巡署30歲許姓海巡隊員在和星艦上工作,前年3月使用「微信」通訊軟體認識李姓女子,2人今年1月分手後,許員遭李女指控,去年底趁和星艦泊靠台北港期間共三天,曾邀李女上艦留宿,甚至發生性關係,李女懷孕後卻置之不理。李女在本月9日投訴上級機關及媒體。海洋巡防總局調查,許員坦承私帶前女友上艦,但否認留宿及在艦上發生性關係,當值隊員也表示未曾看到李女有留宿艦上,許員得知前女友懷孕時,兩人還一度論及婚嫁,但聽到李女表示曾有一段婚姻,育有2子,目前仍與前夫同住一屋,考量雙方家庭觀念差距大,2人才分手,目前相關事項已委託律師處理。海洋巡防總局表示,許員於和星艦泊港當值期間,未經報准私帶李女登艦,嚴重違反勤務紀律,除加重懲處記大過一次並調整服務地區外,另追究幹部管理疏失責任,分別核予艦長記過一次、隊長及輪機長各申誡二次處分?
E1AD7DE584A99A06
arrow
arrow

    y5k16y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